当前位置:首页 >公司动态 >织金县一女子非法**五百余万元 依法领**十三年
更新时间: 2023-01-17
近日,毕节市织金县人民法院依法对吴某某非法**案作出判决,判处吴某某有期徒**十三年,并处罚金人民币两万元,责令犯罪分子吴某某退赔被害人的直接经济损失570.148万元。目前,该判决已生法律效力点击打开链接。
据了解,2014年4月18日,织金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接群众报案称:家住织金县城关镇的吴某某自2006年以来,以织金县城关镇为中心,以“周**”(一个星期支付一次**)、“月**”高达10%的高额**为诱饵向他人“借款”和邀约他人“来会”为名,非法**社会上不特定人员的现金,并按约定还本付息,非法**数百万元,资金链已断裂,对受害群众无法还本付息。接此报案后,织金县公安局**委高度重视, 立即召开**委会,抽调精悍警力组成专案组,一方面负责接待群众收集吴某某非法**的犯罪事实,另一方面远赴北京、广西等地对吴某某及其家人的财产、银行账户进行摸底查封和冻结,于2014年5月14日成功抓获吴某某。
经侦查查明,犯罪分子吴某某违反国家**管理法规,以月利率3-5%甚至高达10%的高额**回报为诱饵向他人“借款”和邀约他人“来会”,向社会不特定对象非法**570.148万元,所得款项至案发尚有570.148万元未归还,给受害人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,遂于近日对吴某某作出如上判决。